一、招聘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集体观念。

(一)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能够瞄准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受到学术界的好评。主持参与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二)应聘讲师(助教)、博士后岗位人员

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良好的知识传授能力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对学科建设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取得过具有较高原创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及重要科技期刊且被本学科主流数据库(SCISSCIA&HCICSSCI等)检索的或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CCF-ACCF-B等)上发表的具有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高质量、成体系的学术论文或报告,围绕前沿科学问题或国家战略需求参与过高水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取得学院认定的其他业绩。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博士后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三、相关待遇

(一)教授、副教授岗位

1.优秀青年人才:学校提供年薪50万,购房补贴80万,科研启动经费200万以上,提供一年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可申请沈阳市人才资助及奖励。

2.常规教授、副教授岗位:按所聘岗位兑现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学校为教授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提供一年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元;为副教授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提供一年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二)讲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毕业补充至讲师岗位的人员薪酬待遇:

第一个聘期(3年)基本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兑现,绩效津贴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兑现。之后根据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每人5万元。此外,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校后可申请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项目等。

购房补贴:对于新聘用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符合沈阳市政策者可同时申请市一次性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校后可申请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具体见《东北大学青年教师公寓租赁和管理办法》(东大后勤字〔20157号)。

(三)博士后

1. 国家专项博士后:年薪不低于40万;

2. 青年教师博士后:年薪不低于25万;

3. 计划内博士后:年薪不低于17万。

其他待遇还包括: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可租性住房,子女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同等待遇,参与学校年终奖分配;来校后可申请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项目东北大学博士后基金,享受国家和省市对应的博士后配套科研经费,博士后合作导师和流动站根据博士后的表现可另外给予研究经费、生活补贴或绩效奖励;出站经考核合格后可按讲师聘用,成果优秀者可通过引进人才聘为副教授,享有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葛老师,024-83687742geqizhen@mail.neu.edu.cn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 邮编:110819
电话:024-83687750 传真:024-23906316